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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故事》读后感

时间:2024-09-13 11:54:21
《动物故事》读后感15篇

《动物故事》读后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动物故事》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动物故事》读后感1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书里的每一个动物都是有血有肉的:狼王老暴一向足智多谋,但因为自己的伴侣死去,他不想逃往异乡。“我的爱犬——宾狗机智敏感,是令人钦佩的良种。但在作者被自己设下的捕狼机夹住,差点儿死于狼腹之中时,宾狗舍身救了他,自己却中毒死去。

在这些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动物中,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位母亲英雄——白尾兔毛丽。她牺牲自己,只为救自己的儿子豁豁。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

天下所有的妈妈都是无私的,连动物也不例外。有一天深夜,窗户外雷电交加,狂风大雨。我却完全睡不着。这时,我的房门”咯吱“一声打开了。黑夜中我朦朦胧胧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妈妈!我心中不禁起了疑问:大半夜的,妈妈来我的房间干嘛?紧接着,我就找到了答案。

妈妈走到我的窗前,帮我把被子往上挪了挪,然后蜷缩着身子走了。忽然间,一阵寒风吹来,但我却并不觉得很冷。虽然盖被子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这件小事却饱含了母亲对我们浓浓的爱。

怎么样,《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很好吧!心动不如行动,赶快拿来看看吧!

《动物故事》读后感2

今天,我一大早就起床了,因为妈妈说我的房间实在太乱,必须马上收拾干净。我万般无奈,只好开始收拾房间。在收拾时,无意中看到了一本书《益智动物故事》。我忍不住翻了起来,看到了一篇名叫“唱歌比赛”的故事,于是我捧起书,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天,森林里准备举行一场唱歌比赛,所有的小动物都积极参加。青蛙说“这次比赛的冠军肯定是我了,你看我每天都蹦到荷叶上,对着水面呱呱”地叫,练的可好了。”老虎说:“我要么不叫,叫起来一鸣惊人,整个森林都会发抖。”每个动物都说出了自己歌的优点。可是,一旁的大公鸡却没说一句话。

比赛开始了,动物们都一展歌喉,最后出场的是大公鸡,当他张开喉咙,天边就泛起了红霞,人们纷纷开始了一天的劳动。大家给了他热烈的掌声。就这样,大公鸡获得了这次比赛的冠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不能有了一点儿成功,就向别人炫耀,要再接再励,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得更好!

《动物故事》读后感3

一本好书就是一扇窗,通过它,你会看到一个缤纷多彩、奇妙无穷的世界。《西顿动物故事》这本书就为我打开了通往动物世界的门,穿过它,我进入了奇妙的动物王国。相信同学们在读过这本书后,会和我一样喜欢它,对它爱不释手,百读不厌的。

《西顿动物故事》的作家是加拿大人欧内斯特?汤普斯?西顿。他是一名的作家、画家和博物学家。他热爱野生动物,被人称作”动物小说之父”。

我在读这套书时,常常为小动物们难过,无论是狐狸妈妈维克森亲眼看着农场主用锄头将三只小狐狸活活打死时的不知所措,还是松鸡爸爸临死前心里想的话,都让我忍不住伤心。我不禁要问:为什么动物们不能有个安全幸福的地方,为什么猎人如此残忍用手中的*打死幼小的小松鸡?读完书后,我终于明白了作者的用意了。原来他是想告诉我们,动物也是有尊严的,像是狐狸妈妈为了孩子能有尊严不惜让它死去,还告诉我们小动物的爸爸妈妈深爱着他们的宝贝,它们用生命保护它们的子女。有时明明知道有危险,还是一如反顾的拼死与猎狗搏斗。我希望人们能与动物和平共处,做个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的人。

这本书我读过了,我从书中收获了很多,同学们,你们呢?

《动物故事》读后感4

一本散发着墨香味的新书刚放在我的面前,我就迫不及待地拆开外包装,露出了橙色的书面,上书《西顿动物故事集》。我好奇地马上拿起来仔细地翻阅着。呵!一个个故事多么生动优美,读完后,我对大自然有了更深的了解。

作者E.T.西顿出生在英国,六岁的时候随家里人迁居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是一个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和作家。他是一位高产的作家,仅动物故事就写了30多本:他还擅长绘画,自己给自己的书籍插图。

西顿是加拿大最先开始描写野生动物的作家,《西顿动物故事集》可以说是加拿大野生动物描写的开山之作。他受到传统英国文学影响,悲剧描写的都是重要人物的重大事件,西顿动物故事的主人公也是“天赋非凡”的个体,因为只有这样的悲剧性的受害者才能引起读者的同情,这种不凡的个体往往是体格出众,才能超群的天生领袖,是一个时代悲剧命运的最合适的主人公。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这些可怜的动物英雄:喀伦泡之王。

《动物故事》读后感5

我在暑假里读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其中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狼王洛波了

这个故事发生在喀伦坡,这是美国南部的新墨西哥州北部的一个大牧区。那儿风景优美,可是在这里称王称霸的是一只老灰狼,老灰狼的名字叫洛波。在当地,人人称它为狼王。是一群出色灰狼的大首脑,不管狼王带着他那忠实的狼群出现在哪儿,牛羊就会被吓的丢神落魄,牛羊的主人也只有气愤和绝望的份儿了。老洛波只带领一小群狼,在他带领这群狼的最后时间,他的随从只有五只了。

不过,这群狼里的每一只都是赫赫有名的。在喀伦坡,任何一个牧人都会愿意拿出一笔相当于好多头牛的代价,来换取洛波狼群里随便一只狼的脑袋。人们也试过各种各样的办法:毒药,火药,捕狼夹......可对他都没有作用。后来,作者发现在洛波的脚印前面一直都有一些小脚印,后来听一个牧人说这是里面那只叫白姐的母狼留下的。作者便想了个办法,捉住了白姐并杀死了她。又见洛波找白姐找的很痴迷,就以白姐的尸体为诱惑又捉住了洛波,最后洛波在痛苦中死去。

《动物故事》读后感6

里面的一个个小故事不但生动,而且一个个都很冒险,其中一只斑点兔的故事最能吸引我。下面我就给你们讲讲斑点兔是怎样逃脱危险的`吧!

斑点兔是一只聪明的兔子,小镇里所有的狗都追不上它。

不知为什么,斑点兔被抓到了跑狗场,这样斑点兔就天天要和猎狗赛跑。

每次,斑点兔眼看自己快被猎狗追上了,就拼命地逃回了避难所,保住了性命。而没有及时逃回避难所的兔子,不是被猎狗咬死,就是被**打死了。比赛结束了,斑点兔取得了胜利。

那里的老板看中了斑点兔,他一心指望靠斑点兔搛钱,就不愿意放它走。那位老板就说,斑点兔如果你能跑赢十三次我就放你走,斑点兔答应了。坚持就是胜利,斑点兔最后赢了。

读到这我感受到,斑点兔虽然身上紫一块、青一块的,跑得它精疲力竭,但它还是冒着生命危险跑赢了十三次,最后终于在好朋友米盖的帮助下,获得了自由。

我想,斑点兔这种坚持不懈、奋力拼博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会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也不怕困难,坚持努力,争取获得更好的成绩。

《动物故事》读后感7

小的时候,我最喜欢妈妈那本《动物故事》,把一个个故事讲给我听。我最喜欢那肥肥的熊猫,讨厌可恶的大灰狼和老虎。听故事时,我总喜欢在床上听讲故事,而妈妈在床旁边温柔地讲故事,一个个故事像一首弹琴一样,让我我进入梦乡。

我上小学了,我拿起那本当年妈妈讲故事那本书看起来,我发现这本书让我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例如《狐狸和黑熊》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黑熊勤劳,而狐狸好吃懒做,到最后黑熊发现自己被骗了,就想了个办法。狐狸相信黑熊那边有吃,它也得到了应有的惩法,好朋友应该有褔共享,有难同当才对;《胖小熊减肥》而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在饮食时,不能挑食,也不能为了减肥而不吃东西,减肥的办法是多运动就行了。

这本书一个个道理伴着我成长,我走到哪儿,就跟到哪,每一个故事就告诉我们怎么做人了,它也给我很多启示。

《动物故事》读后感8

小朋友们,你们一定都读过《西顿动物故事》吧!里面有一个故事令我感受很大,那就是,一只斑点兔的故事。

斑点兔十分灵活,能迅速躲过一切敌人的进攻,后来,人类便很快就侵入了斑点兔们的家园,杀了成百上上千只兔,幸存下来的要被送往跑狗场为人们做赚钱的工具。

可是,幸存下来的兔子本来也仅有几百只了,可在那无比残酷的跑狗场上,死亡只是时间问题,一场比赛就得牺牲平均五十只兔子,要不是被狗咬死,要不就被**打死了。

那只斑点兔靠那双灵活的腿赢了所有的比赛,十分讨人们喜欢,几乎每次都在它身上下注。它还交了一个人类朋友叫米盖,米盖拼尽了全力,让斑点兔终于获得了那粉属于自己的自由。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只要对超越自己有渴望,不管再怎么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比如,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很难的奥数题,我根本不会,我急了,但这时我又想起妈妈的话:“只要对超越自己有渴望,一切困难都会消失!”于是,我用各种解题方法,终于做了出来。以后,我还要多看书,我要让自己懂得更多的道理。

《动物故事》读后感9

今天,我读了一本《动物故事》的书,这本书是讲做人要尝试。

比如说第一个故事,是讲妈妈叫小马抱一包大米送到河对岸的一条村子里去,当小马去到河边的时候,发现河上没有一道桥,应该怎么过河对面呢?当小马正在烦脑的时候,牛伯伯走了过来就问:“小马,你怎么啦?”小马就连忙说:“牛伯伯,这河的水深吗?”牛伯伯就说:“水不深,刚刚到我的小腿。”当小马准备过河的时候,就听到小松鼠着急地说:“千万不要过去,前几天我有一个朋友掉进里面被淹死了。”小马立刻把腿缩了回来,就不知道怎么办好,只好跑回家找妈妈。小马如实地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听到后就说:“孩子,你学会尝试哟!”小马又来到了河边,小心地把腿踏进河水里,慢慢地走着,越走越远,终于过到了河对面了。原来河不像牛伯伯说的那么浅,也不像小松鼠说的这么深,因为我们本身高矮不同,标准也有所不同。

在这一个故事中,我就知道了做人要不断尝试,凡事都有正确的解决方法。

《动物故事》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之中的《喀伦泡之王老暴》故事以集市的方式记录了老暴带领他的狼群书写下狼族的历史。他们生活在新墨西哥,哪儿的牧民很讨厌他们,因为他们不紧吃牲口,而且以杀羊的方式来取乐。这里的牧民很想铲除它们,用了很多毒药都无济于事。因为在它们族中有一条很怪的规矩就是只能吃头狼捕捉的猎物,而正是这一条规定一次又一次地挽救了整个狼群。

因此有许多的人出高价要老暴的头,“我”也想了许多办法,直到有一天我和一些牛仔将老暴的妻子杀了,从此它夜难安寝茶饭不思,终于有一天他就定要报仇潜入类人家中,可是它被防狼机抓住了动弹不得,他知道生命已不再掌握在自己手中了,所以,他不在挣扎,只等待死神的降临但弱肉强食的真理永远不会变。

《动物故事》读后感11

比如小故事《最后的一个苹果》父子俩在摘苹果,爸爸爬上树准备把苹果摘下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来,接着父子俩想了很多的办法,有一个是爸爸把一只鞋子扔到树上想把苹果撞下来,结果苹果没扔中,鞋子却挂在了树枝上,当时我看就这里就笑了,再看下去,没想到父子俩气急败坏地走了,走了后苹果却又掉了下来。“哈哈哈”.....这个故事可真搞笑!继续翻下去,可真是一页比一页好看啊!每一幅幅小图画都勾勒出浓浓的父子情,作品中的故事虽然背景丰富多变,但调皮的爸爸和淘气的儿子善良、乐观、友爱的本性却始终如一。

俗话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海”天下所有的爸爸对孩子的爱也绝不少于书本里面的父亲。每一次看这本书,我都会想起我的爸爸,他平时很辛苦地工作赚钱养家供我和弟弟读书,但是回到家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爸爸总是那么有耐心地陪我们玩,陪我们学习和教导我们,让我更懂得亲人间应该要相互信赖、相互关爱、相互理解.....所以,以后我一定要尊敬长辈、听爸爸妈妈的话,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大家一起看《父与子》吧,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动物故事》读后感12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西顿出生在英国,热爱大自然是一个动物爱好者。这些故事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豁豁耳——白尾兔的故事,就让我来讲一下吧!

豁豁耳也叫豁豁,是一只白尾兔的名字。他耳朵上的豁,是一次被蛇咬住了,她的妈吗毛丽扑向大黑蛇,大黑蛇灰溜溜的逃跑了,小兔子的耳朵被咬开了,所以叫豁豁耳。

毛丽就豁豁这一个儿子,所以全身心地投入到照顾豁豁的工作中。一天,有一只狐狸想吃一顿大餐,他找到了毛丽一家,想对豁豁下手,他一见到狐狸,撒腿就跑,跑到水塘时,毛丽看见了,与狐狸展开了搏斗,豁豁早已跑到一英里外了,他又回到水塘找妈妈,此时,毛丽这位英雄妈妈已经躺在水塘里了。

这篇故事让我懂得,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呀!

《动物故事》读后感13

世间有许多形形色色的动物,有凶猛威风的狼、小巧玲珑的白兔,有狡猾的狐狸、还有称为百兽之王的老虎……大自然创造了这些生灵,使这个世界更加生动。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虽然没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却能让我们更加了解动物的心情。

豁豁妈妈为了引开狐狸救自己的儿子,从而掉入湖中,因此长眠;聪明的狼王洛波,为了自己心爱的母狼,从而掉入陷阱,双双而去。还有贫民窟的猫、春田狐一家……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们真挚淳朴的爱。在人类的眼中,动物只是一种弱小的生物,但是,动物们的一次小小的举动,也学都会让你大吃一惊。有些动物,宁愿吃掉自己,也不愿成为人们的盘中美食。西顿写的这本动物传奇,让我惊叹。惊的是西顿把动物描写得那么真实,叹的是动物们那么的坚强不屈。

打开它,你会感受比坐在电视旁更精彩;阅读它,你会体会到生命的力量!

《动物故事》读后感14

《西顿动物故事》中的主人公都是普通并且伟大的。华普的独立,小战马的坚强,乌鸦的顾全大局……每一个动物,都有让人回味良久的鲜活形象。而我最爱《永远的》中的乌鸦——银斑。

这个故事叙述了乌鸦的银斑,和一群乌鸦在一个松林小丘安了家。银斑拥有聪明才智、丰富的生存经验和高超的本领,乌鸦们在首领的带领下生活的无忧无虑。可有一天,松林里出现了乌鸦的天敌——猫头鹰,银斑为了整个族群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将大家置于危险之中。

我想这本书会打动无数读者的心,我也不例外。大家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个悲剧,但我认为这个故事是悲伤中带着悲壮的,它更能给人一种发人深思、催人奋进的感觉,更能让人体验到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故事告诉我们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本没有高贵和贫贱之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去要求自己,关心他人,维护群体,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受人尊敬爱戴。

我们每个人本都需要以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对待生活、对待学习,遇事无需慌张,冷静思考,敏锐观察,定能解开难题,并努力让自己具备的素质,在社会需要时能担负起重任。

《动物故事》读后感15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大家都看过吧?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其中的一章——喀伦泡之王老暴。

老暴邪恶又狡猾,算得上是一只巨狼,它手下的狼群数并不多,可它们是“可怕的杀手”,光是一只母狼白姐和一只黄狼都杀了250只羊,但一口肉都没吃,因为它们杀羊完全是为了取乐。

在狼群的眼皮底下,我们人类真像是一群大傻瓜。为什么呢?因为它们机灵又聪敏(老暴和它的军队),老暴只准让狼吃自己杀来的食物。而且它们连埋在地里的捕狼器都知道在哪里,太厉害了!

这里面,我最讨厌老暴,狡诈又贪心,还吃掉农民的牛、羊……完全属于不劳而获的行为。

我喜欢白姐,它虽然属于狼群族的,但它有那美丽的白毛,浑身雪白,不禁让人赞叹。

我也喜欢“我”,虽然他受尽了老暴的嘲笑,但他不断地努力,敢于尝试,终于把老暴和白姐捉住了。

这本书有悲伤的故事,快乐的故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觉得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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